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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4号
2014-05-29 17:14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守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

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根据市创办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及病煤生物防治管理制度》

一、消毒工作

1.校园公共场所日常预防性消毒实行统一领导,由后勤服务集团具体负其责的原则。按季节实施集中消毒。

2.本制度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包括,礼堂(餐厅)、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阶梯教室、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实训室、会议室、水房、洗漱间、学生宿舍、厕所等。

3.消毒时间统一安排在周四大扫除时间,一周一次。

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学院日常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总体上由爱卫会负责。各系部处室应做好配合工作,要做好卫生的清扫,不堆集杂物和垃圾,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有效的消除“四害”的滋生场所。

2.消灭蟑螂工作由各系部处室领取药品后自行投放,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后勤服务集团做好校园其他部位的病煤生物防治工作,在投放药品时要专人负责,必须注意人身安全,及时回收和清理剩余药品,防止中毒。

三、在大的流行疫情爆发时,启动应急预案。消毒防疫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组织实施。

上一条:关于印发水、电管理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5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创卫工作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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