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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电管理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5号
2014-05-29 17:15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水、电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守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院水电使用,加强管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提高水电使用效率,倡导合理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办公、职工生活实行分区域按类别计量核算管理。

二、谁使用,谁负责,管用统一、职责清晰

三、公用水电由后勤服务集团专人负责查抄,按月公示用量。

四、职工生活用电,实行按月限量充值购买。

五、严禁在室内上下水主管道私接改造。

六、严禁在供电线路上私接电源,擅自更换供电设施,改造线路。

七、公用水电设施的维修、改造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变动。

八、除实验、实训楼需要,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大功率电器等。

九、用户水表、电表损坏后,应及时通知后勤服务集团。隐瞒不报造成当月无法计量的,按用户上年水、电最高月份用量计算。

十、下班后应关闭水电设施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浪费,保证安全。

十一、 学院对外供水、供电用户、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并按学院规定按月缴纳水、电费。后勤服务集团专人负责每月底查抄表。有私接、偷窃行为的,停止供水、供电并按上月用量加倍予以处罚。

十二、基建维修工程用水、用电,须事前通知后勤服务集团,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十三、职工生活区住户搬迁,必须通知后勤服务集团查验水、电设施和抄表,履行交房验收手续。

十四、凡学院外租承包的营业性场所,后勤服务集团专人负责抄表计量。

十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拉闸断电,开关户外阀门,需要维修或拆装设备的,经申请报批后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安排。

十六、学院职工住宅楼室内所需的电线、开关、灯头、插座、灯管、灯泡、水表、水管、龙头等,个人负责购置,费用自理。

十七、学院职工住宅楼内上下水主管道损坏由学院负责维修,住宅楼室内横管道损坏由个人购买原材料,费用自理,学院组织人员维修。

十八、凡违反本制度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并应据实赔偿。

十九、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控烟工作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6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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