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饮食管理条例》印发你们,请遵守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饮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院在后勤服务集团设立餐饮服务中心,全面负责餐饮管理工作。中心内部的饮食安全稳定实行逐级负责制。中心的饮食安全和稳定工作,中心主任是总负责人;分管管理人员负重要责任;分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人员负直接责任;各灶负责人(灶主)是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第二条各灶负责人必须协助管理人员和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各食堂应将内部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与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励。
第四条每天相关管理人员与各灶负责人必须提前上班,推迟下班。以检查物品存放,门窗关闭,火源、电源、气源等安全情况。
第五条各食堂微机室不得留现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找人代班,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天然气等是否关好,值班室不准外人留宿,下班后任何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食堂,不准从食堂往外拿东西。
第七条非食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操作间、库房。发现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令其离开。
第八条依靠全体炊管人员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库房、食堂操作间不准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私人物品一律不准放入库房。
第十条库房、办公室、保险柜的钥匙只能由使用人员、责任人保管,不准转交他人代管,不准丢失,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换锁。
第十一条食堂管理人员要教育员工安全生产,并有具体措施。各食堂不得让员工随意拆卸设备,不准自行接线安装电器,确保人身、生产双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开油锅、电炸锅时不能离人,电炸锅用完及时断电。下班前,气炉要关好,将锅清理干净,放半锅清水。
第十三条灭火器、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处,所有员工必须懂得灭火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在餐厅举办活动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活动结束要锁门、关窗,并在各处巡查一遍。
第十五条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食堂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做的差的食堂和个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 饮食管理
第十六条伙食管理操作程序
为了确保伙食卫生安全,提高伙食质量,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伙食管理操作程序,各餐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本操作程序。
一、操作程序
(一)岗前准备→(二)收货领料→(三)择洗→(四)切菜→(五)配菜(成本核算)→(六)烹饪→(七)销售(服务质量)→(八)收尾。
二、具体要求
(一)岗前准备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衣帽,领口、袖口无油污,洗净双手。
(二)收货领料
收货领料时严把质量关,拒收拒领腐烂变质原材料,并将原材料摆放整齐,做到储存分类,禽蛋、肉类与蔬菜分开,生熟分开。
(三)择洗
1.所有上案改刀切的原材料,必须在上案前先解捆择去黄叶,去除老根,洗净后再上案切。
2.将装过原材料的菜筐、容器等清洗干净,做到无污迹,无油垢。
3.清洗过后的原材料不能直接落地,整齐合理地放置架上,防止污染。
4.及时冲洗操作场地,将择除的黄叶、菜根等垃圾及时运出加工间,使地面不泥、不腻、不滑、无积水。
(四)切菜
1.认真检查原材料是否清洗干净,是否夹杂异物;
2.刀工要精细,丁、丝、片、块、段、末大小一致,长短、粗细、薄厚均匀,刀口整齐,无连刀(长度不过寸,青菜、丝除外)。
3.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浪费并合理利用原材料。
4.切割原料的刀、案墩等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并具有明显标志。
5.随时清理工作台、案、地面卫生,做到操作间环境干净利索,不得将废弃物误入菜筐或其它容器内。
(五)配菜
1.检查所切原材料的刀工是否均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并将加工合格的原材料有序地摆放在调理台、架上,以方便配菜。
2.将加工合格的原材料进行主辅料量的搭配、色泽搭配、口味搭配、形状搭配各种营养搭配。
3.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对主辅料量的搭配比例及所需调料、燃料要有明确规定。
4.严格按核算标准配料,投料准确。
5.配菜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地卫生,做到台面、用具、盛具干净整洁,各种主辅料调料无撒落。
(六)烹饪
1.按照食谱要求,检查主辅料的量是否按照成本核算合理搭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调料盒摆放有序,调理台、货架干净,锅、铲、勺、刷等炊具干净,做到每炒一菜洗一次锅。
3.烹饪要讲求科学性,按食谱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过水等准备工作。
4.根据原料的性质确定炒菜的顺序,即烧、烩、酱、蒸菜先烹调,炒菜后烹调。
5.烹调过程中按成本核算标准投放调料,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
6.菜肴的各种口味要齐全,(兼顾东西南北)火候要恰好。
7.叶类蔬菜和容易变色的菜肴应采取每餐多次,每次少量的烹调方法,以免破坏色泽,影响食欲和售出。
8.充分利用肉汤,骨头汤,提高素菜或豆制品菜肴的质量和口味。
9.烹饪结束后及时洗刷炊具,清理灶台,做到灶台、排烟罩、工作台无污迹、无油腻、无杂物残渣、地面不油腻、无积水。
(七)销售
1.售饭人员衣帽整齐,佩戴口罩、手套,个人卫生方面做到身体无异味,每周至少洗澡一次,无长发、长指甲,工作服干净,领口袖口无油污、不得戴手饰。
2.售饭前先将售饭台、工作台擦洗干净,做到无油腻脏物,玻璃明亮,收银机干净无污迹,售饭区地面干净,无油不滑。
3.售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有问必答,动作准确迅速。
4.销售的所有饭菜都要按照成本核算明码标价,销售过程中依据炒菜人员确定的总份数进行销售,不打人情菜。
5.保持菜盘四周干净,无汤迹,菜牌干净。
(八)收尾
1.开饭期间及时收集餐盘、碗、筷,并随时清洗、消毒,以备周转使用。
2.将销售的剩余饭菜统一归类整理,装有剩饭、剩菜的盆、盘不能叠摞,整齐的放入冰箱或三防柜,冰柜内放的食物必须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3.及时清理售饭间的卫生,每餐售饭后、必须把售饭台、地面等处的残渣、杂物油渍、汤迹、水迹等擦洗干净,达到不腻、不油、不粘的要求。
4.餐后彻底清理餐厅卫生,达到门窗玻璃光洁明亮、桌面洁净、无油、无灰、地面无杂物、无油腻,见本色,墙壁、屋顶无灰尘、无蜘蛛网、餐厅无蝇虫、无鼠迹。
第十七条成本核算制度
一、保管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原材料计划和管理工作,做到各种原材料入库要严格验收、记帐。原材料出库要凭出库领料单点数发出。
二、坚持做好核算表,月末盘库制度。
三、各种主副食品严格单品种核算制度。单品种核算是伙食成本核算的基础,是考核饭菜质量制定价格的依据,在核算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四、单品种核算要按副料一定比例进行,实际称料,合理定价。
第十八条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措施
一、由中心管理员主管此项工作,将对员工进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重大意义的教育列入日常工作中。
二、在购买粮食过程中,车辆要干净卫生,装卸车时注意不要把粮食袋子挂破、摔烂,以防粮食浪费。
三、粮食入库要摆放整齐,保证通风、干燥,防止发霉变质。撒落地上的粮食要及时收集起来,拣洗干净,不得浪费。同时要灭鼠、防鼠。
四、使用米面时要将袋子里的米倒净、面抖净。操作时不要将米面撒落在容器外,防止浪费。
五、加工制作时,米要掏洗干净,饭不得夹生、烧糊,面制品不酸、不黄、不生、不糊,外表干净美观,炊具、用具刷洗干净,不污染食品,合面机、馒头机里的面要及时清理干净,防止不能食用造成粮食浪费。
六、全心全意为就餐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就餐者的要求,馒头、包子等可以根据不损害就餐者利益的实际情况下制作大小。
七、伙管会配合餐厅对学生进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教育、监督,对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做得好的同学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卫生管理
一、坚持贯彻《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二、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3.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4.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四、炊事用具、餐具实行一刷、二洗、三冲、四清毒“四过关”,保持干净卫生。
五、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四定”措施。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餐厅、操作间、库房、洗消间、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及餐饮中心周围的通道等。
2.餐厅操作间卫生要求墙、地板要求常保持干净,无黑垢,无蜘蛛网。门窗干净,玻璃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灯具等设施要见本色。并做好防鼠、防蝇虫、防尘。
3.所有操作台、放物架、售饭窗口要求洁净,水池要求无泥沙,无垢,无异味,各种炊事机械及各种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所有抹布,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每天要用碱水煮沸,清洗消毒。
六、个人卫生
1.新员工上岗前一定要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严格遵守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和勤剪指甲制度。员工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保持整洁;班前便后、开饭前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严禁留长发、长胡子,随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间及售饭期间禁止吸烟;上班不许戴戒指;不许涂指甲油。
3.每学期请国家监管部门或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讲座各一次。
七、食品加工出售卫生
1.加工前,先验质,然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2.用于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3.半成品严禁装筐,应专用容器装盛,严禁随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许将食品落地摆放。
4.冷库、冰柜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不得重叠存放,冷库、冰柜要求清洁,无臭味。
5.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每餐未售完饭菜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或隔夜,经各经营区负责人确认在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每天最后一餐未售完饭菜必须倒掉。
8.餐厅专间条件不健全,不得制售凉菜。
八、实行留样制度
每餐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品种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柜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九、卫生管理是评定各餐厅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卫生工作与餐厅奖惩挂钩,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厅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按责任处罚。
第二十条卫生责任落实制度
为贯彻执行《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各餐厅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分组的原则,将餐厅、操作间等工作场所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厨具、用具、工具的管理落实到人,真正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为此,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划分责任区
卫生责任区划分:工作场所卫生责任区,以各灶工作场所为界,由各灶负责人进行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各经营区之间的公共场所由管理人员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
二、机械设备、设施、厨具、用具、工具卫生管理责任的划分。
1.机械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责任由实际放置使用的各灶负责人细分到人,负责机械设备、设施使用后的断电、保洁、维护。
2.厨具、用具、工具卫生责任以各灶分管使用的为准,将各种厨具、用具、工具的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负责该厨具、用具、工具的保管、放置和保洁。
三、监督、检查
(一)监督:责任划分后,责任人的直接上级为其履行责任的监督人。
(二)检查:
1.工作区域卫生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食品留样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为确保师生员工就餐安全,有效处理突发性事件,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频次:每日每餐。
二、留样品种: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品种。
三、留样时限:48小时,特殊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四、留样设备:
1.留样盒(杯)
(1)大小合适;(2)便于盛放;(3)便于清洗消毒;
(4)每种食品用一个留样盒(杯)。
2.留样冷藏柜
(1)冷藏柜专用容积要适合;
(2)温度控制在0℃—4℃之间;
(3)冷藏柜清洁,无异味,每周根据情况擦拭消毒。
五、留样责任人
1.设专人负责,专人操作;
2.留样前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通过;
3.各经营区负责人负有留样工作的管理职责义务。
六、留样操作规范
1.清除超出留样时间的样品;
2.用洗洁精将留样盒(杯)内外刷洗干净,再用清水洗两遍;
3.将留样盒高温消毒30分钟以上或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
4.留样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5.用专用勺子取样,(专用勺子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6.不得用手接触留样盒(杯)的内壁及食品;
7.在食品出售前取样,如带包装食品应整包整瓶留样,不得拆包(瓶)零取(牛奶、饮料);
8.留样重量:固体100克,汤粥100毫升以上;
9.自然冷却后密封;
10.做好标识,标明取样日期、餐别、时间,品名及留样人。
第二十二条安全值班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各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切实重视安全和稳定工作。饮食服务中心的安全稳定实行逐级负责制。中心的饮食安全和稳定工作,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是第一总负责人;后勤服务集团分管饮食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是第二总负责人;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是第三总负责人;分管负责管理人员是主要责任人;分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经营区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经营区负全部责任。
二、各经营区负责人必须协助管理人员和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三、各食堂应将内部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与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励。
四、每天相关管理人员与各经营区负责人必须上班提前到岗下班晚走,以检查物品存放,门窗关闭,火源、电源、气源等安全情况。
五、各食堂微机室不得留现金,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找人代班,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天然气等是否关好,值班室不准外人留宿,下班后任何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食堂,不准从食堂往外拿东西。
七、非食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操作间、库房。发现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令其离开。
八、依靠全体炊管人员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九、库房、食堂操作间不准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私人物品一律不准放入库房内。
十、库房、办公室、保险柜的钥匙只能由使用人员、责任人保管,不准转交他人代管,不准丢失,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换锁。
十一、食堂管理人员要教育员工安全生产,并有具体措施。各食堂不得让员工随意拆卸设备,不准自行接线安装电器,确保人身、生产双安全。
十二、食堂开油锅、电炸锅时不能离人,电炸锅用完及时断电。下班前,气炉要关好,将锅清理干净,放半锅清水。
十三、灭火器、消防器材,要放在醒目处,所有员工必须懂得灭火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四、在餐厅举办活动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活动结束要锁门、关窗,并在各处巡查一遍。
十五、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食堂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做的差的食堂和个人视情况给予批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文明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文明服务规范
1.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向师生奉献爱心,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2.服务主动热情,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待人礼貌,文明用语,对就餐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千方百计满足就餐者的需求。
3.仪表整洁,开饭时站立姿势端正,精力集中,动作迅速,开饭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按规定佩带健康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严格执行《饮食卫生管理条例》,不售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直接拿食物;保持整洁、卫生、文明的工作秩序,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打闹、会客。
5.食堂设立投诉点,管理人员经常深入餐厅听取学生对伙食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售饭过程中尽可能做到饭菜定量的标准化,不徇私情,不拉关系,廉洁服务。
7.定期公布市场物价信息,开饭前明码标价。
8.按时开饭,不管天气如何变化,食堂出售的饭菜必须是热的。
9.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办好清真伙食,热心为他们提供具有民族特色的饭菜。
第二十四条文明服务标准
(一)行为标准
1.工作服整齐洁净,左胸佩戴服务标志牌,戴帽子、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戴有色眼镜。
2.女员工前发不遮眼,留发不过肩,工作时间长发应盘起,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和其它饰物,不得浓妆艳抹。
3.男员工头发侧不过耳,前不过眉,后不过领,不留大鬓角和胡须。
4.站姿:身体端正,双脚微微分开,(男)双手自然垂于身体两侧或背于身后;(女)双手轻轻握置于身前,不准依靠椅子、桌子、墙壁、柱子或扒他人侧背。
5.行姿:体态轻盈,挺胸小步快走,落脚稳健,遇人慢行,不与他人发生碰撞。
6.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空中抛接物品,不准吸烟,吃零食,打喷嚏,挠痒痒、挖耳鼻,严禁议论嘲笑或与客人开玩笑,举止文明。
(二)用语标准
语调亲切自然,音量适中温和,讲普通话,语言要简洁清晰,正确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到“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适时使用“您好”、“对不起”、“打扰了”、“请稍后”、“再见”、“请慢走”等基本用语,做到有问必答,不得态度傲慢,不准粗声大嗓,高声喊叫,不准吹口哨或讥笑谈论就餐者。
(三)服务要求
热情周到,微笑自然,彬彬有礼;与客人对话时要目视客人,征求意见时,态度要诚恳;工作出现失误或差错时,要及时当面向就餐者道歉,并立即纠正;就餐者如有不礼貌言语时,不与其争辨顶撞争吵,请管理人员出面解决。
第五章 民主管理
第二十五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民主管理,促进炊事人员与学生的理解,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成立“伙食工作管理委员会”(简称“伙管会”)。
一、 伙管会的任务
1.沟通食堂与学生的联系。
2.督促食堂提高管理水平,办好伙食。
3.宣传伙食工作情况,反映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
4.参与处理员工与学生的矛盾。
5.组织评选先进食堂、卫生食堂和优秀员工的活动。
6.宣传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员工与学生共建文明食堂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
二、伙管会主要由学生和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组成。
三、伙管会会长的工作职责
1.领导伙管会成员开展工作。
2.对伙管会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协调。
3.研究解决伙食工作中的问题。
四、伙管会成员的职责
1.及时向饮食服务中心和食堂反映学生对伙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经常了解伙食工作情况,同时向学生宣传食堂工作。
3.组织各种有意义的联谊活动,加深学生对食堂的理解,增强炊管人员与学生的友谊,促进食堂不断改进工作。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评选先进食堂、卫生食堂和优秀员工活动。
5.按时参加伙管会会议,并努力完成会议上布置的各项工作。
6.主动维持食堂就餐秩序,参与学生与员工发生矛盾的处理。
第六章 处理突发事件预案
第二十六条处理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预案
为了防止在发生食物中毒或怀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给师生员工健康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抢救中毒者和善后处理,特制订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堂要立即停止加工、制作和售饭,并向中心主任、学院领导和市区卫生防疫及监督部门报告。
2.请求市中医院急诊科(电话:2120000)或求助“120”在第一时间抢救就餐人员,积极协助医院抢救中毒者。
3.保留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极其原材料、炊具、设备和现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现场保护直至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解除。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机构和领导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原材料和留样。
5.落实学院和卫生防疫及监督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二十七条处理突发火灾预案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扩大和蔓延,防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防火预案:
(一)接警
1.接到值班员的火警后,接警者要立即组织力量奔赴火灾现场承担起指挥责任,负责组织扑救灭火工作;
2.接到火警报告时,接警者应问清报警人姓名、单位、着火地点,被燃物品和火势大小,现场有无被困人员。
(二)报警
1.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119”台报警,讲清着火地点、部位、被燃物品和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并不要挂断电话,随时与“119”台保持联系。
2.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学院门口迎接消防车到来,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到达火场,进行扑救和灭火,同时,通知各门卫着火地点,由门卫带消防车辆到着火地点;
3.立即通知配电室对发生火情的地点断电。
(三)自救工作(消防车辆未到之前):
1.立即组织中心员工到达现场进行扑救和灭火;
2.立即报告后勤处、保卫处和学院有关领导到达现场进行协调指挥;
3.组织中心员工自救工作分三组同时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并立即送往医院;
(2)抢救财产,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指定专人看管;
(3)利用各类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在消防车辆到达后,灭火指挥权自然交给消防队,但应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工作。
(四)火灾现场保护:
1.由灭火单位或院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并防止死灰复燃;
2.保护现场时,除调查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火灾现场;
3.现场保护工作直至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
第二十八条处理盗窃事件预案
发现重大盗窃案件,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迅速派人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界定现场保护区域,禁止任何人出入。
2.怀疑内部人员盗窃,应对单位人员进行控制。
3.迅速报警(学院保卫处电话:2362058),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积极配合保卫处干警,搞好调查取证工作。
5.清点物资,统计被盗窃损失情况。
6.将被盗窃情况报告上级领导,作好善后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我院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本条例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解释。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