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的通知》(陕教发办〔2015〕9号)要求,为了做好学院2015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各类项目申报和招生计划申请。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定专人按统计指标解释的要求,规范填制各项数据。各部门负责统计人员名单请于10月20日16:00前电话报党政办公室。
二、报表填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三、报表涉及的各项数据要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同时,应注意与学院“十二五”规划相关数据和学院申报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数据相衔接。对客观存在的异常变动情况或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分析并说明原因。
四、参加数据统计的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图书馆、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五、做好高基112表、高基511表、高基521表、高基921表、高基922表5个新修订报表数据的填写。主要涉及办学条件指标项增加小数点位数,原填报单位为“平方米”的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填报单位为“万册”的指标项保留四位小数,填报单位为“万元”的指标项保留六位小数。
六、请各有关部门将本单位统计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按要求报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统计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0月22日16:00前上报,其中统计报表纸质版报送前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 系 人:李建周 联系电话:3033092
电子邮箱:ljz59@163.com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0室
附件:1.2015年高基、中基表统计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报表2015(指标解释)
3.各部门需填报的空表
4.中等职业教育报表2015(指标解释)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