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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5〕65号
2015-05-07 16:46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5〕5号)要求,学院制定了《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5〕5号)精神,为了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切实做好我院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组织工作,结合我院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提升到关乎推动国家经济结构升级转型、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和数以亿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地位。以“发展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加强宣传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立足我院实际,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发展需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方式,集中力量,正面宣传和引导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着力改变“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

二、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5年5月份第二周(11日至17日)

2.主题:发展职业教育 成就出彩人生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政策宣传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单位: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

(1)梳理编印中、省有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政策资料,组织教职工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学习,组成政策解读和宣传的主力军,做好对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

(2)充分调动和利用好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文化宣传栏等媒体平台,重点加强对我院开展活动情况、办学情况、优秀毕业生事迹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开发人力资源典型事例的报道。

(3)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墙、宣传板、刊物、校园网、微信、校园贴吧等媒体平台,扩大对我院职业教育的宣传。

2.举办校园开放周活动

牵头部门:学生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

(1)活动周期前,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对社会开放校园活动安排。

(2)活动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通过组织开展政策解读、观摩教学(包含实践教学)、观看校园文化活动、参加校企合作座谈会、参加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和经验交流会、体验各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及学生顶岗实习、实验实训操作过程演练等活动,加深对职业教育的全面了解,增强发展职业教育、从事职业教育的正确意识,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3.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教育研究室、后勤服务集团、附属医院

主要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联合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招生就业咨询、科技知识宣传、农业科技下乡、医疗保健常识、中医义诊、结对子与种文化、汽车使用与保养知识推广、建筑装修常识、职业礼仪展示、健康卫生饮食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活动周的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活动周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各责任部门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宣传学院实力,展现办学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动员一切力量,集中做好活动周的各项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我院办学情况和对技能技术人才社会地位的重视度和认可度。各二级学院要密切配合各项活动,结合专业实际,积极加强与企业、就业单位、优秀毕业生的联系和互动,确保活动效果。

3.各责任部门要选取典型案例和精彩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弘扬职教人、职教事业的光荣和伟大,营造重职教、重技能、重劳动的良好社会舆论,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4.各项活动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总结和成果凝练。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和重视对我院职业教育的宣传,积极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5.各项活动组牵头部门于5月19日12:00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教务处,联系人:孙志强,联系电话:2362118,QQ:42272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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