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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144号
2014-10-14 15:32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渭职院发〔2013〕51号)精神,现就2014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申请转专业及审查时间

2014级新生转专业申请报名、审查工作在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进行。

二、转专业的对象和条件

1.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须符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生源地无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第一志愿录取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及自选专业的五年制高职新生;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跨文、理学科的。

3.农学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新生只能在畜牧兽医、园艺技术、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三个专业内转专业。

三、转专业的审批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见附件,由各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下载),签署家长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招生就业处初审,并填写意见。

3.所在二级学院和拟转入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4.教务处审查,并填写意见。

5.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条件,并提出个人申请。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专业发展平衡、办学条件及专业录取志愿等,科学、合理和严格控制转专业人数。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持慎重态度,并和家长沟通,申请一经通过,不得反悔。在坚持转专业“自愿、自主”原则下,二级学院及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科学、正确地做好学生的咨询、指导工作。

3.转专业申请在未获得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前,学生均应在原录取专业班级学习,学院发文后,转专业方可执行。未经学院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到拟转入专业报到注册和学习。

4.申请转专业学生领取的原专业课程教材,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有签名、污损等明显使用痕迹。否则,将不予退换。

5.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报考类别

生 源 地

现所在二级学院

现学习专业

拟转入二级学院

拟转入专业

学 生

本 人

申 请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招生就

业处初

审意见

拟转入专业在录取生源地招生计划:有:□;无:□。

拟转出专业是否属注册入学招生专业:是:□;否:□。

处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转 出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经审核,该生不适应本专业学习要求,拟同意转出 专业。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转 入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经审核,该生适合本专业学习要求,拟同意转入 专业。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 查

意 见

处长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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