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渭职院发〔2013〕51号)精神,现就2014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申请转专业及审查时间
2014级新生转专业申请报名、审查工作在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进行。
二、转专业的对象和条件
1.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须符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生源地无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第一志愿录取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及自选专业的五年制高职新生;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跨文、理学科的。
3.农学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新生只能在畜牧兽医、园艺技术、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三个专业内转专业。
三、转专业的审批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见附件,由各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下载),签署家长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招生就业处初审,并填写意见。
3.所在二级学院和拟转入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4.教务处审查,并填写意见。
5.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几点要求
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条件,并提出个人申请。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专业发展平衡、办学条件及专业录取志愿等,科学、合理和严格控制转专业人数。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持慎重态度,并和家长沟通,申请一经通过,不得反悔。在坚持转专业“自愿、自主”原则下,二级学院及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应科学、正确地做好学生的咨询、指导工作。
3.转专业申请在未获得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前,学生均应在原录取专业班级学习,学院发文后,转专业方可执行。未经学院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到拟转入专业报到注册和学习。
4.申请转专业学生领取的原专业课程教材,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有签名、污损等明显使用痕迹。否则,将不予退换。
5.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调整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
报考类别 |
|
生 源 地 |
|
现所在二级学院 |
|
现学习专业 |
|
拟转入二级学院 |
|
拟转入专业 |
|
学 生 本 人 申 请 |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招生就 业处初 审意见 |
拟转入专业在录取生源地招生计划:有:□;无:□。 拟转出专业是否属注册入学招生专业:是:□;否:□。 处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转 出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
经审核,该生不适应本专业学习要求,拟同意转出 专业。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转 入 二 级 学 院 意 见 |
经审核,该生适合本专业学习要求,拟同意转入 专业。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 查 意 见 |
处长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