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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楠等3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渭职院发〔2014〕41号
2014-10-09 16:15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经济管理学院2013级营销与策划1301班王楠;农学院2013级宠物养护1301班芦雨薇,畜牧兽医中职1301班王曌。以上3名学生自2014年9月份开学以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报到注册,累计旷课两周以上。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决定对王楠、芦雨薇、王曌作出以下处理:

视为自动退学,取消学籍。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对王怡等6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 渭职院发〔2014〕42号
下一条:关于2014年6至9月份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渭职院办发〔2014〕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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