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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73号
2014-06-18 08:40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限时办结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限时办结制度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学院工作事项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三、限时办结事项包括:

(一)上级部门文件、安排布置的工作以及上级领导指示及批转我院办理的事项。

(二)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及专项问题会议议定的事项,院领导批示指示交办的事项。

(三)师生个人或外来人员需办理、答复的事项。

(四)教代会、党代会代表所提提案、意见和建议以及老干部、民主人士座谈会所提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需贯彻落实的工作。

四、办结时限要求

(一)上级部门有办理时限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应在收到文件一小时内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阅批,并交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必须在公文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结。对于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部门应在限期前向党政办公室说明原因。

阅文办理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紧急文件(含电报)随到随传,分别按2、4、24、48 小时的规定时限阅办完结。如有困难,要及时请示批示领导。

(二)对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督办、交办的事项,除规定时限外,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并在最短时限内办结。

(三)对学院重要会议安排布置的工作,应在会议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规定时限的,5日内完成。需充分调研、制定具体办法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因故不能办结的,要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

(四)遇到急事、特事,应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马上就办。

(五)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即办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

(六)教代会、党代会代表所提提案、意见和建议以及老干部、民主人士座谈会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在两周内整理汇总完毕并召开移交会议。承办部门应在移交会议召开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所有事项。

五、限时办结的事项办理完成后,应按照事项产生渠道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反馈或报告办理结果。教代会、党代会代表所提提案、意见和建议以及老干部、民主人士座谈会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回复应坚持“谁提意见,向谁回复;谁收集意见,由谁回复”的原则,通过书面形式或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校务公开栏、板报等方式逐一回复。

六、责任追究

凡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和上报情况,拖拉推诿、敷衍塞责,造成工作失职失误的,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上一条:关于预备党员转正和接收新党员的批复 渭职院党发〔2014〕62号
下一条:关于对党璞等3名学生取消学籍的处理决定 渭职院发〔201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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