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14年第5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我院稳定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以及省委高教工委确定的高校党委工作职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应对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类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引发的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等。
1.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院组织的大型群体活动和外出实习、考察、参观等教学活动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稳定安全的其它突发灾害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院党委、行政“一把手”是维护本院稳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职责划分,各单位要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省委高教工委。
1.4.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院秩序失控和混乱。
1.4.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及时了解情况,迅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格局。
1.4.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按规,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
1.4.6加强保障,重在落实。要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重视、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夯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1.5.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是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件。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的事故灾难;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1.5.2重大事件(Ⅱ级):是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与外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事故灾难;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1.5.3较大事件(Ⅲ级):是对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的事故灾难;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1.5.4一般事件(IV级):是对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对个体造成伤害的灾难事故;视情况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学院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书记
副组长:院长 副书记 副院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院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院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上级指示,指导相关单位履行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二级学院: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好师生稳定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联系相关学生家长,解决矛盾纠纷,合理有序安排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宣传统战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关注社会、师生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监控、封堵、删除校园网上有害信息;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院团委:发生突发事件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团干部深入学生中间面对面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学生思想稳定,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处: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间面对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保卫处:发生突发事件时,加强门卫管理,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疏散聚集人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重大事件处置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附属医院:做好受伤害人员的急救工作。
后勤服务集团: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计划财务处: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确保应急资金到位。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反应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告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学院应立即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委高教工委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事件),直接报省委高教工委,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电话报送:紧急情况下,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学院报信息(注意保密),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2)书面报告:电话报送信息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汇总情况,书面上报学院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信息,根据学院党委意见,报省委高教工委、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初步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单位及相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2.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及时掌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要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信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批准,统一发布。必要时,请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委高教工委报告。
4.1.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应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深入事发地,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4.1.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挑唆煸动、寻衅滋事,还要报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学院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干部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管理,严格门禁制度,控制校内学生出校和校处人员进入校园。
4.1.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院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护学生安全。如学院必须作出处理相关学生的决定,要把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尽快平息。
4.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委高教工委。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时深入事发地,指导相关单位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禁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在做好相关矛盾化解的同时,要立即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4.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根据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省委高教工委。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及时、依法、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缓解情绪,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或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及时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区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保卫处工作人员和相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和问题。
5.应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物资保障
后勤服务集团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规范,物资运输快捷、安全。
5.3资金保障
计划财务处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必须确保应急资金到位。
5.4人员保障
学院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专门机构和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
5.5培训演练保障
保卫处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6.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6.1.1事件发生后,经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1.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6.1.3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6.1.4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6.2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6.2.1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2.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6.2.3领导小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院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6.2.4当事人系我院学生的,通过相关党总支、学生管理干部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2.5当事人系我院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所属部门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2.6医疗部门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6.2.7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管理干部要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6.3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为:
6.3.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6.3.2保卫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6.3.3医疗部门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人员和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6.3.4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6.3.5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3.6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6.3.7后勤服务部门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6.4恐怖袭击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6.4.1立即向110报警。
6.4.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4.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保护并疏散群众,控制恐怖分子,制止恐怖袭击行为。
6.4.4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取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事故等工作。
6.4.5医疗部门负责对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6.4.6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6.4.7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6.5.1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人为损坏情况下,由网络管理部门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
6.5.2后勤部门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环境、供电等后勤保障;如遇设备偷盗情况,保卫部门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保护现场,进行取证。
6.5.3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及时组织力量维修设备,查杀、阻截病毒或黑客,调整网络,确保校园网站和网络畅通。
6.5.4相关站点信息监管人员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删除信息做好备份;对于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影响较大的信息实施紧急关闭系统。
6.5.5信息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并将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6.6非学院组织的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6.6.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6.6.2学生处、保卫处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局面。
6.6.3领导小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6.6.4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6.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7.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火灾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1.1第一时间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并在消防队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7.1.2采取断电、断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7.1.3医疗部门做好伤病员救治工作。
7.1.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生活问题。
7.1.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7.2建筑物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2.1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7.2.2采取断电、断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继发性危险。
7.2.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7.3溺水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3.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7.3.2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冻伤等应急抢救。
7.3.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7.4拥挤踩踏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4.1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求援,向省委高教工委报告。
7.4.2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
7.4.3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支援帮助。
7.4.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及时向师生和伤者家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7.5校园爆炸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5.1主要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向省委高教工委报告。
7.5.2保卫处在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7.5.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7.5.4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事故等工作。
7.6危险品污染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6.1根据危险品特性,落实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管理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7.6.2危险品泄漏后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省委高教工委报告,根据情况设置污染隔离区。若属于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
7.6.3协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
7.6.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6.5对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疏散师生或者组织师生撤离。
7.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7.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若有师生死亡、受伤等情况,主要领导、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省委高教工委报告。
7.7.2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7.7.3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真相,涉及外籍师生的,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主管部门。
7.8学院组织的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8.1举办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执行申报制度并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8.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医疗部门立即组织抢救工作。
7.8.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采取果断措施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发生。
7.8.4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散、抢救伤病员,向市委、市政府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援帮助,并向省委高教工委报告。
7.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9.1及时向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7.9.2根据时间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7.9.3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7.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为:
7.10.1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变和扩大。
7.10.2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7.1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11.1在市政府发布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7.11.2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发布停课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7.11.3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
7.11.4各部门要在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7.1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7.12.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7.12.2当确认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指挥协调医疗部门、后勤、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7.12.3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7.12.4医疗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7.12.5保卫处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7.12.6后勤部门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应急结束
8.1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8.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分级上报,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8.3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9.2调查和总结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市政府。
10.教育培训
10.1宣传教育
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板、黑板报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10.2培训与演练
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并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模拟演练。
11.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