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陕教材办〔2021〕12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省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可以承接学校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学校实习实践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三、报送材料
(一)自评表、自评报告和申报表
申报单位自评表须对照《基地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自评赋分(基础设施建设项必选,学段特色课程建设项可选其一或多个)。基础设施建设与学段特色课程合计最低分值160分以上方可申报。自评报告包括设施条件、课程设计、师资力量、实施效果等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3)。
(二)相关支撑材料
1.申报基地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水质检测、食品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2.劳动实践教育主题课程文本资料(不少于8个主题课程)、相关实践活动场景图片资料(每个主题课程须配2-5张图片);
3.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制度;
4.基地视频介绍资料(时长8分钟以内)。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1年9月26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训科,电子版发至wzysxk@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发挥自身优势,挖掘潜力,开发特色优质劳动教育实践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积极申报职业教育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和提升我校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联系人:侯清娥 联系电话:0913-3033107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2.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
3.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