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为了弘扬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根据中、省、市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暨第十一届科技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活动时间
全国科普日:2021年9月11日-17日
科 技 月:2021年9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
围绕建党百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
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涵养创新生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科学、尊重创新的环境,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基础支撑。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
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乡村振兴,发挥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学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助推科普日活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六)宣传科学素质纲要,推动贯彻实施
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开展,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解读,调动学校各层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素质纲要》落地见效。
四、主要活动
(一)主场活动
由科研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积极参加渭南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以实物、模型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
(二)校园科普联合行动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举办1场小型科普报告(100人以内),开展1次科技实践活动,启迪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三)专家教授进村入户科普活动
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组织我校有关专家教授等深入农村开展技能培训、科技推广、科普讲座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四)师生科技成果展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由科研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举办师生科技成果展。
(五)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各二级学院、检测中心、双创中心、3D打印中心及附属医院向公众开放省市科普教育基地、重点实训室、标本馆、陈列馆、智能温室等展示场所,积极推出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
(六)“云上科普日”活动
由科研处牵头,协调各单位,组织师生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讲科普、全国科普日原创科普贴、科普中国视频展播、网上科普直播活动。
(七)科普活动宣传
科研处负责全国科普日网站及校内网站的宣传报道,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内自媒体及社会媒体的宣传报道。各二级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也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等媒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共同营造科普宣传活动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二级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科研处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参与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证活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
根据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精神和要求,活动名称统一为: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暨第十一届科技月活动。各单位要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内容,抓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防疫,确保安全
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高度重视防疫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告会及相关活动的参与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室内外活动保持安全距离,活动期间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四)及时自查,认真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自查活动进度,科研处不定期抽查。9月17日前完成主要活动,并将收集整理好的活动资料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形成学校活动总结,报送省市科协。
联系人:孙占育 联系电话:2362129
电子邮箱:wnzykyc@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