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设立“法治辅导员”的通知 党发【2021】95号

作者: 时间:2021-07-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依法治校方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加强法院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为保护青少年学生在平安、法治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经学校2021年第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南楠担任我校“法治辅导员”,聘期从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

“法治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建立长期性联系制度,“法治辅导员”要与学校经常进行沟通,协助学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法治辅导员”要协助、指导学校实施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开展法治报告、法律宣读等各类法治教育活动。

三、“法治辅导员”要协助学校对违法犯罪学生进行处理时的咨询、解答,对有劣迹学生的帮助、教育、感化和学生法治安全教育的咨询、矛盾调解等工作。

 

附件:“法治辅导员”简介

 

 

 

 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8日        












附件

“法治辅导员”简介

南楠,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出生于1982年,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先后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民一庭工作,2018年5月定岗少年审判庭,主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案件,曾多次前往我市初高中学校进行法律宣讲和法律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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