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7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教育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管理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育统计工作是学院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学院制定教育政策、教育发展计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学院实施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教育统计工作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及服务学院发展目标的原则。
第二章 统计工作任务
第四条 教育统计是指对学院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办产业、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学院科学管理提供统计与咨询服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下发的统计调查报表;依法对学院上报、公开或内部发布的统计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可靠;收集和整理学院建设发展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反映学院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手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第三章 统计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院长作为学院法人,是教育统计工作的责任人。主管教育统计工作的副院长代表法人行使教育统计工作领导权,承担领导责任。
第六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体制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接受国家各级统计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实行由院长统一领导,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各部门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党政办公室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负责全院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教育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 党政办公室教育统计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学院综合性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三)审核、发布与综合性统计报表相关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学院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五)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专题性统计分析、统计预测;
(六)建立教育统计工作管理网络。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为相关分类统计及专业统计的责任部门,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统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接受学院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分类统计工作;
(二)负责审查、汇总和报送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布置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配合党政办公室完成学院综合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部门业务统计数据分析, 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五)做好本部门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是教育统计的基本单位,要依法做好原始统计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保障学院教育统计数据采集。
第四章 统计工作制度
第十条 台帐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台帐,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一条 归口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照统计工作分工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归口管理制度(见附表)。
第十二条 审签制度。凡以学院名义报出的统计报表,实行逐级审核签字制度,“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第十三条 归档制度。学院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各类统计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调用和移交。
第十四条 定期报送制度。教育统计工作实行定期报送制度,每年的4月、10月最后一周为教育统计数据更新周。
第十五条 统一发布制度。学院定期公开发布综合统计数据,各部门使用数据应以此为准。
第十六条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
第十七条 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教育统计数据库,实行教育统计工作信息化管理。
第五章 统计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及流程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凡上级部门要求学院报送的教育统计报表,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表内指标设置分类布置给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填报完整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党政办公室审核备案。党政办公室汇总编制学院报表,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并送院长签发后报出。
工作流程如下:
分解任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统计任务,党政办公室按各业务部门职能进行分解。
分发表格:党政办公室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分发统计数据表,明确统计任务。
采集数据: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填报统计数据表。
汇总数据:党政办公室汇总全院数据。
审核数据:党政办公室主任、主管院长分别审核汇总数据。
上报数据:统计报表送院长审核签发后,加盖学院公章,按时报出。
(二)凡学院各部门上报院外上级机关的专项统计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核、送院长签发、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报出。
工作流程如下:
填报数据:学院各部门接到院外上级机关下达的业务统计任务后,由部门统计员收集、整理数据,并按要求进行统计。
审核数据: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对数据报表进行审核签字。
上报数据:统计报表送院长审核签发后,加盖学院公章按时报出。
备案数据:将上报的统计数据报表送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数据报送急件处理流程。如果上级机关发送急件要求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上述流程完成数据报送,可由部门负责人先将数据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机关,然后依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个工作流程将未完成的流程补全。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的准确性负全责。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党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完成数据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的时效、质量,组织评议、评选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拒报、瞒报、漏报、虚报、迟报统计报表的部门、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并责令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任务一览表
责任 单位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党 政 办 公 室 |
归口管理全院统计工作;负责有关综合类报表的组织、汇总和报送等。 |
1.归口管理学院教育统计工作 2.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学院基本情况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4.学院基本情况 5.学院集体、个人荣誉情况 6.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组 织 人 事 处 |
党组织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教职工、学生党员情况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与学院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3.教职工分类情况 4.专任教师情况 5.专职辅导员情况 |
教 务 处 |
人才培养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库平台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学生学籍管理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3.高职、中职生分专业人数 4.高职、中职生人数变动、学籍变化情况 |
与信息化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5.校园网建设情况 6.多媒体教室、座位情况统计 |
计 划 财 务 处 |
与国有资产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学院占地面积情况 2.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情况 3.固定资产总值、仪器设备情况 4.年度信息化经费投入情况 5.其他固定资产情况相关数据的统计 |
科 研 处 |
与科技/社科研究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研工作统计数据库平台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学 生 处 |
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包括奖学金、资助设置等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2.学生管理制度情况 3.学风建设规划及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4.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统计 |
招 生 就 业 处 |
与学院招生相关的数据资料统计、分析。 |
1.招生类别及招生人数 2.各专业招生报到情况 |
与学院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数据资料统计、分析。 |
3.高职、中职生毕业生就业情况 4.学校促进就业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5.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基 建 处 |
与学院基本建设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在建及计划建设项目情况 2.校园绿化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图 书 馆 |
与学院图书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学院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图书量情况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宣传 统战 部 |
学院对外联络宣传、校内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统战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情况 2.统战工作及民主党派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团 委 |
与共青团、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等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教职工、学生共青团员情况 2.学生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3.学生社团情况 4.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情况 5.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体 育 部 |
与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等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 2. 学生体育达标、身体素质情况 3. 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继续 教育 学院 |
与成人教育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
1.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2.成人专科学生学籍变化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
各 二级 学院 |
向业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基本统计资料。 |
学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