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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育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 渭职院发〔2014〕24号
2014-05-28 08:28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7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教育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管理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育统计工作是学院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学院制定教育政策、教育发展计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学院实施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教育统计工作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及服务学院发展目标的原则。

第二章  统计工作任务

第四条  教育统计是指对学院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办产业、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学院科学管理提供统计与咨询服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下发的统计调查报表;依法对学院上报、公开或内部发布的统计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可靠;收集和整理学院建设发展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反映学院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手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第三章  统计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院长作为学院法人,是教育统计工作的责任人。主管教育统计工作的副院长代表法人行使教育统计工作领导权,承担领导责任。

第六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体制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接受国家各级统计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实行由院长统一领导,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各部门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党政办公室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负责全院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教育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  党政办公室教育统计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院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学院综合性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三)审核、发布与综合性统计报表相关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学院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五)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专题性统计分析、统计预测;

(六)建立教育统计工作管理网络。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为相关分类统计及专业统计的责任部门,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统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接受学院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分类统计工作;

(二)负责审查、汇总和报送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布置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配合党政办公室完成学院综合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部门业务统计数据分析, 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五)做好本部门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是教育统计的基本单位,要依法做好原始统计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保障学院教育统计数据采集。

第四章  统计工作制度

第十条  台帐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台帐,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一条  归口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照统计工作分工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归口管理制度(见附表)。

第十二条  审签制度。凡以学院名义报出的统计报表,实行逐级审核签字制度,“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第十三条  归档制度。学院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各类统计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调用和移交。

第十四条  定期报送制度。教育统计工作实行定期报送制度,每年的4月、10月最后一周为教育统计数据更新周。

第十五条  统一发布制度。学院定期公开发布综合统计数据,各部门使用数据应以此为准。

第十六条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

第十七条  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教育统计数据库,实行教育统计工作信息化管理。

第五章  统计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学院教育统计工作及流程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凡上级部门要求学院报送的教育统计报表,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表内指标设置分类布置给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填报完整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党政办公室审核备案。党政办公室汇总编制学院报表,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并送院长签发后报出。

工作流程如下:

分解任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统计任务,党政办公室按各业务部门职能进行分解。

分发表格:党政办公室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分发统计数据表,明确统计任务。

采集数据: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填报统计数据表。

汇总数据:党政办公室汇总全院数据。

审核数据:党政办公室主任、主管院长分别审核汇总数据。

上报数据:统计报表送院长审核签发后,加盖学院公章,按时报出。

(二)凡学院各部门上报院外上级机关的专项统计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核、送院长签发、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报出。

工作流程如下:

填报数据:学院各部门接到院外上级机关下达的业务统计任务后,由部门统计员收集、整理数据,并按要求进行统计。

审核数据: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对数据报表进行审核签字。

上报数据:统计报表送院长审核签发后,加盖学院公章按时报出。

备案数据:将上报的统计数据报表送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数据报送急件处理流程。如果上级机关发送急件要求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统计数据,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上述流程完成数据报送,可由部门负责人先将数据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机关,然后依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个工作流程将未完成的流程补全。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的准确性负全责。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党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完成数据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的时效、质量,组织评议、评选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拒报、瞒报、漏报、虚报、迟报统计报表的部门、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并责令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统计工作任务一览表

 

责任

单位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归口管理全院统计工作;负责有关综合类报表的组织、汇总和报送等。

1.归口管理学院教育统计工作

2.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学院基本情况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4.学院基本情况

5.学院集体、个人荣誉情况

6.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党组织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教职工、学生党员情况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学院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3.教职工分类情况

4.专任教师情况

5.专职辅导员情况

人才培养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库平台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学生学籍管理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3.高职、中职生分专业人数

4.高职、中职生人数变动、学籍变化情况

与信息化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5.校园网建设情况

6.多媒体教室、座位情况统计

与国有资产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学院占地面积情况

2.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情况

3.固定资产总值、仪器设备情况

4.年度信息化经费投入情况

5.其他固定资产情况相关数据的统计

与科技/社科研究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研工作统计数据库平台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包括奖学金、资助设置等方面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2.学生管理制度情况

3.学风建设规划及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4.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统计

与学院招生相关的数据资料统计、分析。

1.招生类别及招生人数

2.各专业招生报到情况

与学院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数据资料统计、分析。

3.高职、中职生毕业生就业情况

4.学校促进就业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5.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学院基本建设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在建及计划建设项目情况

2.校园绿化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学院图书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学院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图书量情况

2.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宣传

统战

学院对外联络宣传、校内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统战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情况

2.统战工作及民主党派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共青团、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等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教职工、学生共青团员情况

2.学生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3.学生社团情况

4.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情况

5.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与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等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

2.  学生体育达标、身体素质情况

3.  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继续

教育

学院

与成人教育相关的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

1.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2.成人专科学生学籍变化情况

3.其他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

二级

学院

向业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基本统计资料。

学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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