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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渭职院发〔2014〕27号
2014-05-28 10:41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学院2013年第8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8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运动场是进行体育教学、训练、比赛及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运动场总面积2.1万M2。场内设有九分道的400M标准田径场和足球场,铺设材料为橡胶和人工草皮。为科学使用和管理运动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础课部是运动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运动场的日常管理。

二、运动场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废纸杂物、饮料瓶罐等不文明行为。禁止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入内。

三、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自行车、滑板和动物进入运动场;严禁翻越围栏进入场地。

四、严禁在运动场内进行铅球、杠铃、哑铃、铁饼、标枪等运动训练,跳远、跳高、足球等项目训练应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严禁使用锋利器物和硬物刺划场地。严禁挖、抓胶粒和拔、割草叶。

五、在运动场地活动时必须穿符合规定的软底运动鞋、普通运动鞋、平底鞋。如需使用带钉的跑、跳鞋,鞋钉不得超过7毫米。

六、进场人员必须爱护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如有人为破坏等行为,一律按平方米单位照价赔偿,并根据损失程度或情节轻重,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七、运动场积雪清理及雨后排涝,由基础课部负责组织后勤服务集团和二级学院具体实施。积雪一律搬运至运动场外树坑周围。

八、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1.按时开放;2.确保场内整洁;3.每天对场地和设施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和日常维护工作;4.校外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5.对进入场地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学院保卫部门处理。

九、开放时间

(4月—10月)上午5:30—12:00;下午:14:10—20:30

(11月—3月)上午6:30—12:00;下午:14:10—19:00

节假日:8:00-18:00

雨雪天、寒暑假及维修期间原则上不开放。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创卫工作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83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渭职院党发〔201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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