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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危机事件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61号
2020-06-05 14:54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二级学院根据《第四届阳关护航青春健康宣传季教育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调整心态,提升心理应对能力,努力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和平,阳光向上的心态。

二、落实心理危机四级预防体系和干预制度

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渭职院发〔2018〕1号),依托宿舍、班级、二级学院、学校四级预防和干预网络体系,加强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及时干预,确保预警和干预渠道畅通,规范处理学生心理危机。

三、开展重点学生谈心谈话工作

辅导员按照“教育、排查、服务”的工作思路,开展针对重点学生谈心谈话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特殊群体学生的摸排,及时提供生活上指导、学业上帮扶、心理上支持;并进行研判、分析、筛查,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谈心谈话过程中若发现疑难问题,要及时联系本学院辅导站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协商处理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四、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月排查及重点学生台账

辅导站要及时全面掌握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落实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查工作制度;在全面、细致整理本月排查情况后,填写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月排查及重点学生台账》(见附件),盖学院学生科公章后,将扫描件于每月28日前后,发送邮箱wnzy525@163.com;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总建立学校《学生心理危机月排查及重点学生台账》,协助处理预警信息,并报送省教育工委。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2362080

附件:学生心理危机月排查及重点学生台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附件【学生心理危机月排查及重点学生台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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