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12月8日学院第13次党委会议精神,现就2016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适应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财务制度改革新要求,围绕学院创建省级示范中心工作,按照“调结构、保重点、抓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证人员、公用支出刚性需求的前提下,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合理安排其他预算支出。
二是勤俭节约原则。2016年行政办公经费保持零增长,经常性业务费原则上不增长,“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只减不增,集中财力保障省级示范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投入。
三是讲求绩效原则。各二级学院、部门在编报预算项目时,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报科学、合理的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提高预算资金安排与使用的有效性。同时学院确定重点绩效评价的对象,根据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责。
四是收支平衡原则。实行综合预算,将各项收支按规定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合理测算学院总的收支计划。
二、预算编制的内容
学院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费、离退休费、助学金);教学科研活动基本支出(教学活动费、学生活动费、科研活动费、教学辅助活动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管理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工会经费)等。
2.项目支出包括: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教研科研、修购专项、自筹基建专项等。
三、预算编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部门预算按照学院统一格式编制,具体分工是:
1.收入预算表由计划财务处编报(附表1)
2.各二级学院、部门工作人员统计表(附表2)和人员经费预算表(附表3)由组织人事处编报;
3.学生情况统计表(附表4)、济困助学经费预算表(附表5)由学生处编报;
4.教学业务运行经费预算申报表由二级学院编报(附表6);
5.部门运行经费预算申报表由各部门编报(附表7);
6.基本支出(维持类)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8)由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编报;
7.项目支出(发展类)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9)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编报;
8.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申报表由基建处编报(附表10),市图书馆筹建办比照本表申报市图书馆维修改造项目预算。
(二)预算报送方式及时间:
预算申报表经编报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文字说明材料,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计划财务处。
(预算编制表格见学院《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附件,也可在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
四、预算编制的方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应根据2015年收入完成情况和2016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充分、合理测算2016年各项收入来源,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本年预算。
(二)人员经费预算编制:根据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享受济困助学人数,按照财政及学院相关规定标准编制。
(三)部门运行经费预算编制:根据各二级学院、部门人员编制、学生数等基本情况,按照学院核定的定额标准、基数编制。
运行经费定额标准:各二级学院行管人员标准1000元/人年,教学人员(含教辅人员)标准600元/人年;高职生标准80元/生年,中职生标准60元/生年预算,其中学生活动及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按生均不低于15元标准划块)。各部门行管及工勤人员标准2000元/人年。
(四)基本支出(维持类)经费预算编制: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院2016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参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筛选出拟保留项目、新增项目及临时性项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对教育主管部门有明确指标要求的项目经费,请各业务主管部门列入基本支出(维持类)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8),并提供相关文件。
对教师培训项目由组织人事处汇总编报;二级学院实验材料、实习经费、教学设备仪器购置由教务处汇总编报;部门设备购置项目由计划财务处汇总编报;大荔、蒲城、孙镇三校区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集团汇总编报。
(五)项目支出(发展类)经费预算编制:按照学院《创建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在2016年预算中设立省级示范项目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及学科建设、教研科研、实践教学等省级示范项目支出,具体项目由相关部门在项目支出(发展类)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9)中进行申报。
项目支出经费预算要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项目前期论证,设定绩效目标,报送时附带项目论证材料或上级部门、学院相关文件依据。
(六)预留调配资金:学院适当预留调配资金,用于安排应急经费支出。
五、预算编制的要求
依照新《预算法》“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详实、支出合规”的原则,2016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是:预算要素齐全,预算数据准确,预算安排妥当,预算执行严肃。
(一)加强领导,如期完成。经费预算工作是学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与各二级学院、部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履行职能紧密相关,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对于归口项目预算,各项目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项目分块预算有关二级学院和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本单位归口项目的预算编报工作。
(三)预算民主,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预算编制要广泛充分听取单位内部意见,对重大项目安排要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上、部门内充分讨论,增强预算编制工作透明度。
(四)依规理财,注重效益。十八大以来,上级部门陆续出台相关制度对预算编制、公务支出、国库集中支付、财务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各二级学院、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王志杰 联系电话:2362097
电子邮箱:wnzyjcc @126.com。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表(1-10)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