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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5〕56号
2015-04-30 15:48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已经2015年4月29日第4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增强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的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学院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范围

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全体师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理解、关心的原则,与师生谈心,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联系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二级学院(部),并按工作分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一)密切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定期听取二级学院、部门工作汇报,对其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学院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关心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参加二级学院、部门不同层面的工作会议,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并充分了解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掌握学院情况。

(二)直接联系广大师生。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和广大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业务部门及师生学习、生活场所,如课堂、宿舍、餐厅等,以多种形式听取师生对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其他联系形式。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加强院领导与基层组织联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通报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同时切实做好提案工作,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四)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联系单位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应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如不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可向有关同志反映或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讨论研究。

(五)在联系基层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应结合基层和分管工作实际,每学期写出一篇有内容、有见解、高质量、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

 

附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安排

 

 

 

 

 

 

附件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学院、部门安排

 

 

雷民康:党委书记,联系护理学院; 

李  明:党委副书记、院长,联系医学院;

李玉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联系师范学院; 

周忠民: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联系农学院; 

杨兰仓:党委委员、副院长,联系经济管理学院; 

刘新淼:党委委员、副院长,联系机电工程学院和基础课部;

林  宏:党委委员、副院长,联系附属医院; 

杨宇清: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联系建筑工程学院;

党少平:党委委员,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班子成员联系部门为各分管部门。

上一条:关于印发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5〕57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会议决策前酝酿沟通和征求意见制度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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