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跟读生教育管理补充办法》已经2015年4月16日第1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跟读生教育管理补充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跟读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渭职院发〔2011〕15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跟读学生持《跟读生申请表》在计划财务处办理交费。
第三条 跟读生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等。
第四条 跟读生收费标准参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收费标准执行。
跟读生学费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学费标准的80%收取,跟读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照一学期计算。
跟读生住宿费按照全日制在校生住宿费标准收取。
跟读生代办费实行按实收取。
第五条 跟读学生学费收入的70%列为二级学院经费,用于教学和学生管理费用支出。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跟读生管理工作,与跟读生签订《学习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