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将学院《大型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管理办法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保障校内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维护好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大型活动是指每场次参加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由学院,各二级学院、部门主办或承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讲座、报告会、招聘会、开学典礼、大型会议、学生外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校外人员来我院参观、访问等群体性活动。
二、基本原则
大型活动贯彻“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举办大型活动必须有利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安定团结。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搞商业性活动。
三、组织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专业知识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应向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汇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应向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各部门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事前应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二)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的二级学院、部门,活动前应主动与相关配合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职责任务;必要时,分管领导应就活动安全、用电、医疗、场地、器材设施等问题召开部门协调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保卫处负责在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后协调、监督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四)附属医院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要有医务人员留守值班。
(五)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环境保洁及电力保障工作,要有电工值班。
(六)学生参加活动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必须随班。
(七)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场地进行清理。
(八)娱乐性活动一般应在周末举行,且必须于当日22时前结束,不得影响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
(九)参加活动者进入场地,须自觉听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不得进行各类违法违纪活动。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场所。
四、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对活动的全过程和安全保障负全责。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及后果情况,由学院追究责任。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