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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杨阳等21名学生取消学籍的处理决定 渭职院发〔2014〕52号
2014-11-11 16:04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2014年9月份开学以来,护理高职1308班杨阳等21名学生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报到注册,累计旷课两周以上。经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科管理人员多次联系沟通做思想工作,仍未来校办理相关手续。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决定对杨阳等以下21名学生视为自动退学,取消学籍。

护理高职1308班 杨阳

护理高职1312班 姚秀秀

护理高职1314班 石梦丹 毛腾 黎淼

护理高职1315班 李梦晨 李笑

护理五高1101班 张佳鑫 曹莹

护理五高1106班 王萍

护理五高1106班 孙娜

护理五高1201班 雷雅婷

护理五高1202班 李嘉欣

护理五高1301班 李蓉

护理五高1302班 牛梦婕 赵金

护理五高1303班 周雪莹

护理五高1304班 党嘉楠 杨丽华 董治敏

护理五高1305班 赵佳欣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11日

上一条: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161号
下一条:关于2014年10月份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渭职院办发〔2014〕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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