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党政办公室
 首页 | 部门概况 | 会议纪要 | 服务指南 | 保密工作 | 档案工作 | 脱贫攻坚专网 | 校园普法 | 信息公开 |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院内发文>>正文
 
关于印发《迎接省教育厅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150号
2014-10-27 16:15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对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陕高教生〔2014〕6号)文件精神,省高教工委将在近期对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迎接省教育厅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迎接省教育厅辅导员队伍建设和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任务

为迎接省高教工委将在近期对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推动中央、省委和学院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促进学院学生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明

副组长:刘新淼

成 员:师建林 党少平 郭楚伟 王韦华 张学义 史改侠 毛文生 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师建林

办公室副主任:李振华

工作人员:李振华 孙战民 王丽 陈铮 赵红军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教育研究室、基础课部及二级学院各一名工作人员

三、督查内容

(一)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3〕1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渭职院党发〔2014〕43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渭职院党发〔2014〕44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进入公寓工作实施意见》(渭职院发〔2011〕9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总结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整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四)查找问题,制订改进措施,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工作进程

省高教工委督导检查采取各校自查和省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迎检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检查对照、材料准备(10月15日至10月23日)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内容对照检查,准备材料,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二)第二阶段:材料汇总上报(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材料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三)第三阶段:迎接省高教工委抽查(11月中旬至11月底)

抽查采取汇报座谈、文档查阅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五、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责任人:郭楚伟

1.学院领导和领导班子参与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2.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二)组织人事处

责任人:党少平

1.贯彻中省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文件精神的措施。

2.学院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文件。

3.一线专职辅导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4.辅导员队伍选聘及准入制度文件。

5.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文件及培训项目清单和资料。

6.学院关于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管理的有关文件。

7.学院专职辅导员评聘职称和享受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的文件及落实情况表述。

8.学院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及发放表。

9.学院辅导员考评制度文件。

10.上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11.辅导员职务晋升文件及统计资料。

12.辅导员专业技术评定文件及统计资料。

1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选聘、准入及师生比情况,各项管理制度文件。

(三)学生处

责任人:师建林

1.全面负责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的联系、组织和准备工作,并负责自查报告的起草和上报。

2.学院领导具体参与辅导员队伍建设活动情况表述和相关资料。

3.学院贯彻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资料。

4.辅导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文件。

5.辅导员校内外培训相关文件及项目清单和资料。

6.组织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文件及项目清单和资料。

7.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管理情况表述。

8.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管理执行情况统计及表述。

9.辅导员队伍评优制度文件。

10.近二年辅导员队伍评优结果。

11.近二年考评结果统计。

12.近二年考评资料。

13.辅导员评优文件及上年度评选结果资料。

14.学生心理危机应对预案。

15.心理健康教育各种规章制度。

16.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辅导教师信息和工作情况。

17.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18.文字形式说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名称,接受培训的教师,课时和结果的证明材料。

19.校级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制度建设、人员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要求。

20.重点学生心理危机基本情况,问题,干预措施,结果。

21.新生心理测评活动开展情况、日常咨询情况、525宣传活动规划情况、危机干预情况。

22.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场地建设、制度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

(四)计划财务处

责任人:毛文生

1. 辅导员专项培训经费预算文件。

2. 近二年辅导员培训费用支出情况统计表(包括支出明细)。

3.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预算文件及支出情况统计表(包括支出明细)。

(五)教务处

责任人:王韦华

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及课程表。

2.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结构及专业化、职业化情况(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学历学位等)

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名称,参加培训的教师、课时和结果的证明材料

(六)教育研究室

责任人:张学义

1.辅导员科研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文件。

2.近二年辅导员参加科研项目清单和资料。

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总体科研规划情况;开展研究(参与或主持都可)的课题名称及材料。

(七)基础课部

责任人:史改侠

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2.文字形式说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名称,接受培训的教师,课时和结果的证明材料。

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专兼职教师的基本信息和课程情况。

(八)二级学院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

1.二级学院领导和领导班子参与本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2.二级学院贯彻学院文件精神具体措施。

3.二级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具体实施细则。

4.二级学院辅导员队伍结构、专业化、职业化情况统计表。

5.二级学院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管理执行情况统计及表述。

6.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细则及考核具体资料。

7.二级学院辅导员评优细则及上年度评优资料。

8.上年度优秀辅导员情况简介。

9.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10.文字形式说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名称,接受培训的教师,课时和结果的证明材料。

1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清单及资料。

1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制度建设、人员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要求。

13.学生心理发展部成员和分工名单及工作流程和工作开展情况。

14.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和工作开展情况。

15.宿舍心理委员名单和工作开展情况。

16.班团会心理健康教育情况、525宣传活动情况、讲座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图片,文件等形式)。

17. 重点学生心理危机基本情况,问题,干预措施,结果。

18.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老师和兼职心理教师的工作场地建设、制度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

六、依据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3〕1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渭职院党发〔2014〕43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渭职院党发〔2014〕44号)、《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进入公寓工作实施意见》(渭职院发〔2011〕96号)。以上文件请在校园网站学生处下载专区中下载。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安排专人,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准备好有关材料,迎接督查。

(二)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在学院网站学生处下载专区),理解文件精神,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资料。

(四)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文中所列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应予以通力支持。

(五),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资料统一上报,必须附材料目录。所报资料统一以A4纸张打印,打印标准为: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右各2.7cm;;页码:四号字体,外侧;正文大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目录及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二级以下标题及正文:仿宋,三号;大标题行距固定值35磅,正文行距固定值28磅。一级标题使用一、二、三……,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三级标题使用1.2.3. ……

(六)资料报送地点: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联系人:李振华 王丽 联系电话:0913-2362080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152号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4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4〕149号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党政办公网 版权所有  电话:0913-2081532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