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2014年第3次党委会议研究,现就做好我院“三公经费”管理和规范办公用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
“三公经费”管理是指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管理。
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支出管理,切实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强化预算约束
计划财务处要严把“三公经费”预算关口,保障公务、厉行节约,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严格支出管理
“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要分项列支,细化到具体科目,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挤占学院的正常经费、专项经费。
1.因公临时出国(境)
组织人事处负责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报批、量化管理,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2.公车购置与运行
党政办公室依照规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降低公车运行经费。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不得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合理调度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辆。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一律封存。
3.公务接待
党政办公室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实行审批控制制度。要明确接待范围、审批程序和标准等,严格审批,强化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各种项目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要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计划财务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报销。
(三)加强督察监管
计划财务处要继续加大公务卡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强化公务消费监管,增强“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学院纪检委要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把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办公用房管理
渭南市八项规定督查组明确答复我院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副厅级27㎡/人;处级18㎡/人;科级及以下6㎡/人。
规范措施:
(一)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及各二级学院、部门协助。
1.组织人事处提供部门、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编制职数,交党政办公室。
2.基建处按照建设图纸提供相关楼宇各类办公室面积,交党政办公室。
3.党政办公室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审核各部门、二级学院现有办公用房面积,拟定各部门、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面积,提出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4.行政办公用房调整后,腾出办公室安排二级学院教研室办公用房和教师休息室用房。教务处拟定二级学院教研室办公用房及教师休息室用房计划,经学院审定后落实。
(二)完成时限:办公用房务于4月底前调整到位。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