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以及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近期市财政、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渭财发〔2014〕30号),对加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并结合学院实际,就加强我院公务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公务卡制度改革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2011年市级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公务卡改革工作,并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截止目前,已累计办理公务卡140多张。但从改革推进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二级学院、部门对公务卡改革重视不够,公务卡发卡面较小,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等方面。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
关于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2012年我院先后制定了《公务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渭职院发〔2012〕12号)及《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渭职院发〔2012〕70号),对公务卡开卡、使用、报销及会计核算程序进行了规范,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办事,确保推行公务卡业务与学院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衔接。
(一)进一步扩大公务卡办理范围。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在4月15日前公务卡要实现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人手一卡。各二级学院、部门所有在职教职工,前期未办理公务卡的请于4月10日前将办卡申报材料报计划财务处。
(二)积极推行强制结算目录。对于市级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规定的1,000元以下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住宿费、会务费)、印刷费、培训费、版面费、邮电费、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维修费、ETC费、零星加油费)、设备维修费(零星维修材料费)、劳务费等,5月份起必须采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对于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特殊情况下不能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的,须在事前书面经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三)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支出现金使用量。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强化现金管理意识,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凡是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应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对违规使用现金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明确责任,确保推进公务卡工作取得实效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学院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公务卡改革深入推进。计划财务处要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要求,自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确保公务卡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
今年4月-5月份,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级各单位公务卡改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在以后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未按规定时间达到要求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关于加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