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9〕81号

作者: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为切实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就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骨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中药学专业。

(二)生产性实训基地:学前教育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三)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四)“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医学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五)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优质高职院校”项目由陕西省“一流学院”评审排序确定推荐名单,不再由学校申报。其他项目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具体分工如下:

1.骨干专业:分别由师范学院和医学院负责组织申报。

2.生产性实训基地:分别由师范学院和护理学院负责组织申报。

3.“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申报。

4.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组织申报。

(二)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将组织核对相关数据,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相关项目推荐资格。

(三)数据表(附件2—3)中采集的成果类数据只对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发文成果予以认可,其他行业部门发文成果不予认可。

(四)请各项目组于4月18日(本周四)下午5:00前将各项目汇总表(附件1)、总结报告(每项目不超过3000字),骨干专业和生产性实训基地数据采集表(附件2—3),相关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wzyzlk@126.com。

 

联系人:李守杰  严宁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

      2.骨干专业数据采集表

      3.生产性实训基地数据采集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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