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125号

作者: 时间:2021-08-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落实立德树人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的实施意见》(渭职院办发〔2014〕184号),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推动教风、学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本学期起,强化教学管理,加强课堂教学检查和质量监督,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课堂教学管理督查工作组

组 长:靳华锋

副组长:王录军 杨宇清

成 员:魏 恒 罗 峰 于晶汝 张 成 赵新平 郭楚伟 杨世选 白夏平 关 斌 孙志强 凤红伟 史改侠

二、课堂教学职责与要求

(一)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职责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课堂教学的设计、组织、安排,课堂纪律和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等教学工作完全负责。教师应做到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锐意进取。

2.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学工作要求。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言行,应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发掘和运用各类课程中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融入课程思政,积极推进课程育人。

3.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及进度,能全面把握课堂教学的深度、广度、重点、难度,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重视信息反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课堂讲授语言应准确、规范、简练、生动,文字规范、板书正确;重视课堂设计,加强师生互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提高教学效果。

4.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教学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作息时间上课、下课等,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正常课堂秩序,每次课前对学生进行考勤,填写教学日志。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于适当的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课后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并对违纪学生予以教育和处理。

6.教师应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督导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和秩序检查。

(二)辅导员(班主任)课堂教学职责

1.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班级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

2.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审批程序与管理,及时将学生请假情况通知任课教师。

3.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跟班听课不少于10节,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督促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教务处、学生处联合在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对辅导员(班主任)听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4.辅导员(班主任)督促值班班干部做好班级日志的填报工作,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至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若发现问题,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要督促整改。

(三)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1.学生是受教育者,应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尊重教师,主动开展创造性学习,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学生应当遵守教学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3.学生进入教室,应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低胸、超短裙、睡衣等过于暴露的服装进入教室;不得携带早点、零食等进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杜绝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和擅自出入。

4.上课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集中思想,专心听讲,不得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情,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及娱乐设备,保持教室肃静;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取得教师的同意;在课堂教学若需要使用手机及通讯设备进行答题,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5.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严肃活泼,主动思考,积极发言;在上课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确需提问时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

6.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课后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学生不得以提意见或建议为理由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语言攻击。

7.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遵守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学场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杂物废品,不得随意挪动及损坏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等教学设施上涂画、张贴。

8.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科学合理进行预习和复习,认真完成作业;不得代替他人听课,不得请他人代自己上课。

三、课堂教学的监督检查

(一)健全校院两级课堂教学督导制度,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和学生处须不定期对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勤、擅自调改课、课堂纪律以及学生的到课率、早退、旷课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应制定课堂教学督查方案,开展常规性督查活动,并建立课堂教学督查档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二级学院课堂督查情况及督查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应每学期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听课安排,期中和期末分别下发教学督导通报,并向各二级学院通报相关情况。

(四)为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保障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听课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应定期通报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情况。

(五)健全校、院两级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教学信息督导员制度,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一)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由教学管理部门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应制度处理。

(二)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违纪的,由学生处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未构成违纪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评教育。

(三)各二级学院应切实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和建设,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五、对其他人员的要求

(一)上课时,无关人员不得影响课堂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进入教室或将师生叫离教室;听课人员每次听课不得少于1节课,中途不得离开,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不得影响课堂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任何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在上课时间与上课的学生进行通讯联系,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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