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夯实防控责任,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处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重申寒假期间学生违反疫情防控制度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对在寒假假期期间,不按规定打卡、测体并按时上报个人健康状况的违纪学生,一次者将给予警告处分;两次者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者将给予记过处分;四次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及以上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对在寒假假期期间,未经报告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组的违纪学生,将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报告擅自离开所在县(区)、市的违纪学生,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报告擅自离开所在省的违纪学生,将给予记过处分;参加出省旅游活动的违纪学生,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经报告擅自出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在寒假假期期间,随意流动、出行不报备,外出参加婚丧嫁娶、聚会、聚餐、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的违纪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对在寒假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纪学生,将建立“一人一档”,其处理决定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并与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等相挂钩。
五、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学生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学生管理措施。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将屡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纪学生情况报告本学院负责同志和学生处,坚决杜绝一切隐报、瞒报、漏报现象出现,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不实不细,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严肃执纪问责。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