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假期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28号

作者: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十一”假期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一”假期放假、收假时间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告知学生放假及收假时间。

二、省内学生假期期间可以离校返家,离校前要办理离校手续并填写离校清单,到家后要办理返家报告手续。

三、省外学生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校。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值班学管人员,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留校学生要每天进行体温晨、午、晚检,如需外出,必须履行相应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在市内进行购物等出行活动。

四、全体学生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得出省。如确需出省,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经二级学院审批,学生处审核后方可出省(要标注出行时间、地点、事由、所乘交通工具、途径地域、返回时间等信息)。

五、离校学生返校时若所在地区为高、中风险地区,必须待降为低风险后,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经批准后再入学。

六、所有出省学生禁止外出旅游,同时严禁前往云南、新疆、北京、青岛等地区,对擅自外出旅游或前往上述地区的学生,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离校返家学生要注意出行安全、交通安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返校,不乘坐黑车。要服从途径地点、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政府设置的检查点测量体温等。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健康卫生,减少人员接触,不在人多拥挤的场所逗留,公共场所不随便触摸未经消毒的设施和物品。

八、离校返家的学生到家后要向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反馈报告,未按时报告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做好核实工作。

九、对离校返家的学生,采取查验健康绿码、进行健康登记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入校。学生到校时须在校门口接受学校工作人员(保卫处人员)查验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核验当地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全部资料审核无误且体温正常的学生才能进入校园。如个别学生未带学生证或校园卡,需提前告知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身份,开具在校证明后方可入校。

十、全体学生假期期间必须每天进行打卡测体,并按时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

十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十二、各二级学院要对全体学生进行疾病防控与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好假期个人健康安全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扎堆,不聚集,不接触近期从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

十三、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健康监测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留盲区,不埋隐患。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打卡测体系统的定位功能,精准掌握学生的假期行踪和身体健康状况,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禁带病返校、带疫情隐患返校,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生所在位置发生变动,要及时掌握并向学生处上报轨迹,为学生顺利、安全返校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

十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力度,假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外出的留校学生必须在晚自习前返回学校。假期期间每天进行晚点名,每晚进行查宿并清点在校学生人数,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稳定。

十五、医学院、师范学院要认真安排好阿里职校学生假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同时在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疫工作,确保学生快乐、平安度过假期。

十六、校企合作专业的主体二级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十七、对在“十一”假期期间随意流动及不按规定打卡、测体等的违纪学生,学校将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处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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