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82号

作者: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组织做好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2021年计划招生专业,包括三年制高职专业(附件1)和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3+2联办)专业。

二、制(修)订原则

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基础知识精当、专业技能精深、实践历练精致且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进一步细化人才培养各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兼顾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和教学计划的严肃性,注重人才培养的延续性。

三、修订要求

(一)每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校企合作办学的专业,应单独编制一个培养方案(归属专业群的专业,要写明所属专业群名称和群内其它专业名称)。

(二)各专业须遵循教育部编制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修订,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2021年新增专业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程序,参照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制订。

(三)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修订工作(特别是专业名称有变更的专业)。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专业与专业之间的交流。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及时梳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已取消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请认真做好对接方案。

(四)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以专业群建设为核心,科学设置专业群(专业大类)平台共享课与不同专业课(方向课、企业特色课),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整合课程,提高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

(五)各专业根据修订情况,认真填写《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一览表》(附件2),在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用红色标注出修订部分(新专业除外)。

四、公共课程设置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要求,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课模块中,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2学分)。

(二)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要求,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课模块中,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和《形势与政策》(1学分)。

(三)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公共课模块中,增设“现代新技术概论”选修课程(1学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的修订工作小组,全员参与,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广泛调研。各二级学院要组成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本科、高职、中职院校的专家、教授和专业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调研小组,深入开展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分析企业对高职学生知识、技术、能力和综合素养等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要求,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三)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应召开由来自行业企业、兄弟院校等校内外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展开充分论证,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六、材料报送

2021年6月21日前,各专业完成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二级学院审定后报送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6月底前学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论证及审批工作。

(联系人:严宁 李勇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三年制高职专业新旧对照表

2.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一览表

3.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设置一览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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