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1〕75号

作者: 时间:2021-05-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0日—2021年7月16日(第12-20周)完成全校(包括扩招学生)在校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安排和排课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进程

(一)5月20日—5月28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在校生及扩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分别安排落实下学期授课任务,以专业班为单位完整填写《授课任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于5月28日前将《授课任务表》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附按照校历修订实际执行的下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表。

(二)5月31日-6月4日,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所报授课任务分别进行汇总、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下学期的授课任务。

(三)6月7日—7月16日,二级学院按照统一安排,编排下学期的课程表(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具体编排顺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6月7日-6月21日,机电工程学院分配全校公共必修课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的授课任务;基础课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分配全校其他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于6月21日前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各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授课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计划管理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6月22日—7月16日,教务处教务科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转发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科邮箱。各二级学院开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课表。于7月16日前将编排完成的《课程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

(四)各二级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高考录取情况,做好2021级新生授课任务和课表编排的准备。

(五)课表编排的原则要求

1.理论类课程与操作类课程(实验实践课程、体育课程)的上课时间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安排;

2.公共课程(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除外)任课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跨学院安排课程。

3.每天上午1—4节必须安排课程,1—2节不得安排体育课和自习课;

4.上午宜安排理论类课程,下午宜安排操作类课程;

5.每周三下午作为全校集体学习、学术报告及二级学院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课程;

6.周五5—6节必须排课;每天9-10节(晚自习)原则上不安排课程,如因实际情况必须安排课程,为保证教学时长和质量,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定期听课,并做详细记录以备查;

7.要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课表编排规则》(渭职院办发〔2017〕30号)文件的要求编排课表;

三、几点要求

(一)《授课任务表》、《课程表》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wzyjwk@163.com。

(二)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计划表确定下学期授课任务,特别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授课任务安排、排课等各项工作及材料报送,以确保本学期结束前全院下学期的授课任务安排到位,课表统一印发到位。

(三)填写《授课任务表》时,须同时填写授课教师,授课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变更;课表一经确定,教师个人不得要求调课。若教师不足时,应提前自主联系、确定,不得因此影响全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的工作进程。

(四)课表编排要统一使用规定的模板,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模版。

(五)教学任务落实、课程表的编排是教学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如教学任务安排不合理、课表编排不科学不规范,将与部门和个人效能考核挂钩。

(联系人:邬晓婷 联系电话:2362112)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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