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20〕106号

作者: 时间:2020-09-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员工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渭职院发〔2016〕67号)和《关于印发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渭职院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2020学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和《关于印发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所列的教学成果和项目。学校已奖励过的教学成果和项目不再奖励;未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的赛项不予奖励。

(二)时间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教学成果和项目,以文件(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奖励程序

(一)学校统一申报。经学校组织参赛或审核确定的项目和成果无需填写《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和提供证明材料,只需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有多名获奖教师或指导老师的,由排名第一的获奖教师或指导老师确认),按照学校统一申报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签字确认。

(二)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教学奖励成果申请表》(附件1),连同佐证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同一项目(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或排名第一的指导老师统一申报,其他项目组成员无需重复填报。

1.论文类奖励应提供正式样刊和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内容和版权页)各一份。

2.教材类奖励应提供教材样书一本及证明材料。国家级规划教材指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特色优秀教材指经学校推荐获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指省、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三)申请者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在申报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四)学校审核认定。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教师教学奖励申报的宣传、组织工作,申报材料务必真实、齐全。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教学奖励相关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wzyzlk@126.com。

联系人:严宁 李勇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

      2.2019/2020学年教学奖励项目清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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